第一条 前言
“国际地质对比计划”(International Geological Correlation Programme, 简称IGCP;在2003年10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更名为“国际地球科学计划”,即International Geoscience Programme,英文缩写仍保留IGCP)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文简称UNESCO)和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简称地科联,IUGS)于1972年共同创立的地质科学领域内的国际性学术组织。它在行政上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领导,学术上受国际地科联指导。
“国际地质对比计划”是一项国际性的地质科研计划。为适应世界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变革的良好时机,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科学执行局1994年2月召开的第22次会议对该计划的目标进行了调整, 即1)增强对全球环境控制因素的了解, 以改善生存条件;2)为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与评价提出更有效的途径;3)通过全球若干地区的对比研究,丰富地质作用与地质概念的知识;4)提高研究的方法技术水平。因此,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将继续进行地质科学基础研究,更加重视地圈、生物圈的相互作用和生物圈、岩石圈、水圈、气圈的共同演化过程,进一步以科学的新概念和新观点探索研究影响人类生存条件的事件与作用过程。
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的领导与决策机构为科学执行局,由20名成员组成。设主席、副主席、秘书各1名。分设地层学、古生物学、沉积学与化石,第四纪、环境与工程地学;矿床、岩石学、火山学与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大地构造学与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5个工作组。科学执行局每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总部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对各实施项目的年度报告和新项目建议进行评议和审议。
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球科学处内。
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的经费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地科联提供,各国项目活动的费用由各国政府和科研机构承担和有关方面资助。
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参加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的国家须成立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全国委员会。我国自1977年开始参加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的活动,1980年正式成立中国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全国委员会,并制定了全委会暂行工作条例。1985年对暂行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改。
1999年11月19日至20日中国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全国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新一届中国IGCP全国委员会成立会议暨IGCP全委会1999年度工作会议。会上,新一届委员对全委会暂行工作条例(1985年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为正常开展我国国内有关国际地质对比计划的活动,特制定《中国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全国委员会组织与工作条例》。
*2003年IGCP科学执行局决定增设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组将。该工作组于2004年正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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